华夏早报评论员:校园暴力不容教师为之

《华夏早报》“华夏早报评论员”专栏评论
文/《华夏早报》特约评论员 樊耀文
针对网传“女生提醒同学上课勿睡觉遭老师扯发打脸”一事,云南省勐腊县教育体育局7月29日发布相关通报称,该县第二中学教师教育不当行为基本属实,已对涉事教师记过处分。(7月29日光明日报)
近日,云南勐腊二中教师当众扯发、掌掴学生一事引发舆论热议。当地教育体育局核查确认涉事行为属实,对涉事教师予以记过、全县通报处分,责令学校全面整改,并在全县排查教育管理漏洞,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。看似落幕的处置结果,却无法消解公众的质疑:当众暴力体罚学生,绝非简单的“教育不当”,而是突破师德底线、触碰法律红线的恶性违法行为。
此次暴力施教的起因毫无说服力。5月27日课堂上,一名女学生仅是善意提醒走神的同学认真听课,不存在任何违纪行为,却被巡查教师当场呵斥,随即遭到扯头发、掐脖子、扇耳光的粗暴殴打。在全班师生的注视下,教师凭借身份与体力优势肆意欺凌未成年学生,画面令人愤慨。事发后学生多次向校内老师求助,校方未能及时妥善处置,最终导致学生身心受损,确诊焦虑抑郁,留下了难以修复的心理创伤。
长久以来,诸多校园体罚事件常被轻描淡写归为“管教方式欠妥”,这种模糊的定性,是暴力施教屡禁不止的关键症结。依据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合法的教育惩戒以育人纠错为核心,尺度合规、方式温和,明确禁止体罚与羞辱学生。反观此次事件,涉事教师的举动毫无教育意义,只是个人情绪失控的暴力宣泄,完全脱离正常管教范畴,属于人身侵权行为。教师肩负育人使命,知规违纪、知法犯法,这样的行为远比普通冲突更恶劣、更不可原谅。
师者为育人之本,“人类灵魂工程师”的称号,代表着社会对教师职业的信任与期许。教师的职责,不仅是传授书本知识,更要以身作则,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引导学生树立正向品格。面对学生细微的课堂举动,教师缺乏基本的耐心与包容,选择粗暴暴力的处置方式,彻底击碎了学生对师长的信任,颠覆了良性的师生关系。青春期学生内心敏感脆弱,当众体罚带来的羞辱与伤害,会滋生自卑、焦虑等心理问题,甚至影响孩子一生的价值观,危害远超课堂纪律问题。
当地教育部门快速介入整改、开展全域排查,彰显了整治违规施教的态度,但仅以记过处分、双方和解收尾,处置力度明显偏轻。校园体罚从来不是私人纠纷,不能依靠和解草草了结。涉事教师既失师德、又违法规,仅靠内部行政处分难以形成有效震慑,也无法扭转部分人“暴力管教情有可原”的错误认知。
想要根除校园体罚乱象,必须彻底摒弃大事化小的敷衍处置思维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细化教师管理细则,清晰划定合理惩戒与暴力体罚的边界,常态化开展师德与法治培训,杜绝情绪化施教。同时要压实追责机制,对暴力体罚行为从严处置,让违规者承担相应代价。此外,需畅通家校维权渠道,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疏导机制,全方位筑牢学生的安全防线。
当教育不再是润物无声的滋养与正向的引导,反而演变成赤裸裸的强权压制与暴力驯服,身处校园之中的学生,身心安全感又该如何守护?本应温暖纯粹的校园、值得信赖的师长,一旦成为伤害的源头,留给孩子的只有长久的阴霾与心寒。教育的温度一旦彻底褪去,师生间的信任裂痕便再难弥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