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企风控失守致近两亿项目爆雷 四家拥军企业千万债权悬空

核心提示:总规模1.94亿元的中粮集团旗下中纺棉新疆公司棉花合作项目,本是助力南疆产业发展、保障棉农收益的民生项目。作为资金共管、流程监管、资产质押的全权管控方,中纺棉新疆公司却全程监管缺位、内控失效,默许合作方挪用专户资金、纵容打白条收购籽棉。

项目爆雷后,上千户棉农6000余万元收购款沦为白条,目前仍有293万元欠款未结清;五家合作小微企业10857597元预付货款和损失无法追回。其中四家企业由退役军人、军嫂、戍边军属创办,经营者恪守合同、足额付款,却因央企管理漏洞深陷债务泥潭,企业濒临倒闭,维权举步维艰。

记者实地走访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乡镇、发改、法院、公安多部门,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、生效司法文书、法学专家专业研判,深挖央企异地分支机构治理漏洞、虚假担保法律瑕疵、基层保全执行短板,直击“守信者蒙受损失、失职方无人担责”的现实困境。

华夏早报-灯塔新闻首席记者 齐明利 

受害盘点:商户诚信履约,拥军惨遭重创

2025年,中纺棉新疆公司与岳普湖恒孚棉业达成年度棉花合作。双方设立专款专用共管账户,资金仅限棉农收购结算,同时设置账户权限管控、资金审批、资产浮动质押、自然人连带担保四道风控屏障。

制度设计环环相扣,实际执行却全面松懈。中纺棉新疆公司两名驻厂人员掌握过磅出库、网银U盾,长期放任共管资金外流,默许恒孚棉业赊购棉花、打白条拖欠农户货款,累计欠款超6000万元。2026年1月,项目资金链断裂,恒孚棉业全面停产,近两亿元合作项目彻底崩盘。

项目爆雷前,阿克苏五家本土棉企依托央企项目公信力,与恒孚棉业签订棉籽购销协议,合计预付货款1200余万元。厂区停产后,供货彻底中断,回款遥遥无期。

经两地法院审理,判决及调解书依法确认五家企业债权合法有效。但恒孚棉业早已无流动资金,仅存厂房、设备、库存棉花、企业股权等待司法处置,资产分配成为债权人唯一回款途径。

周寿壮告诉华夏早报-灯塔新闻:“危急关头,中纺棉新疆公司拿出整套抵押、质押担保材料,主张近9085万元债权全额优先受偿,通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,强行从恒孚棉业帐户划走3000多万元,意欲独占全部处置资产。这些钱其中含有我们保全的款项1200多万元,一旦该主张被采信,五家小微企业债权将全部归零。”

四家拥军创业主体损失尤为惨烈:退伍立功士官王春涛,贷款1777480元履约,资金彻底被套,企业资金链断裂;退役军人周寿壮预付2311384.35元货款,履约无果,巨额负债严重影响家庭生活;军嫂赵晓英经营的合盛油脂,垫资款1997480元无法追回,家中八旬老父忧思成疾卧床休养;戍边军属谯兴建投入毕生养老积蓄,最终积蓄尽失,晚年背负近2773773.55元的大额债务;六合兴公司法人代所云,1997480元债权悬空。

这群曾经保家卫国、如今诚信经商的创业者,最终为央企的管理漏洞付出了惨痛代价。

溯源剖析:乱象日积月累,崩盘绝非偶然

据知情人透露,此次中纺棉新疆公司近1.94亿元棉花合作项目全面爆雷,并非单次经营事故,而是企业长期系统性治理失序、内控全面失守的集中爆发,充分暴露央企地方分支机构管理漏洞与履职短板。

在内部管理上,该公司管理层频繁更迭,法定代表人、高管、财务、风控岗位多次批量调整,造成项目监管断档、责任悬空、追责无据,形成长期管理真空。企业基础管理制度松弛,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日常监管、驻场巡查、台账核对等制度流于形式,岗位履职普遍懈怠失位。

在经营运作上,企业长期偏离主业、无序扩张副业,分散核心监管精力,导致棉花主业风控薄弱、风险预判缺失。项目合作前对合作主体资质、股权结构、实际控制人履职能力审查不严,尽调走过场,为合同造假、资金挪用、资产掏空埋下重大隐患。同时违规默许高风险融资性贸易模式,突破央企经营禁令,从业务根源滋生重大风险漏洞。

在资金管控上,中纺棉新疆公司完全掌握共管账户、资金审批、印鉴密钥全部权限,却未尽监管职责,放任专户资金违规外流、随意划转,默许合作企业长期白条收购棉农籽棉,造成六千余万元棉农欠款积压,民生风险持续发酵。因内部财务自查、风险预警机制彻底失灵,企业最终只能引入第三方开展司法审计,印证内控体系早已瘫痪失效。

在法务风控和问题处置上,专业法务团队审查形同虚设,明知涉案担保存在无权代理、缺少股东决议、签字伪造等重大法定瑕疵,依然违规签约。项目爆雷后,企业非但不主动化解棉农欠款、小微企业债务,反而依托瑕疵担保恶意主张高额优先受偿权,企图独占全部资产处置款项,挤压普通债权、损害拥军企业与基层棉农民生权益。

纵观全案,中纺棉新疆公司重规模、轻合规,重贸易、轻监管,失职失责、治理混乱,最终酿成国资风险、产业风险、民生风险叠加的严重后果,严重损害了央企公信力与地方营商环境。

法理求证:担保四大硬伤,文书依法无效

记者结合本案,采访了业界多名律师,他们认为,受害企业完整证据链证实,中纺棉新疆公司所持担保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,无权主张优先受偿:

第一、签约人张清亮无授权、非法定代表人、非登记股东,原法定代表人雷罡对担保事宜毫不知情,事后拒绝追认,签约行为自始无效;

第二、处置企业全部核心资产属于重大对外担保,缺少恒孚棉业股东单位股东会决议,违反《公司法》强制性条款。央企法务明知文件要件缺失,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善意相对人;

第三、司法鉴定证实担保保证人签字系伪造,股东司马义•喀斯木、原企业管理层未参与签字,不存在自愿担保的真实意愿,协议存在多版本变造、事后补签问题;

第四,相关各方明知权限缺失、担保存在瑕疵,仍设立抵押质押条款,放任企业资产被掏空。项目爆雷后意图借助瑕疵担保排挤普通债权人,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,民事行为法定无效。

执行观察:保全存在短板,资管全面失控

为保住回款希望,五家受害债权人依法提起财产保全,依法查封恒孚棉业1150吨库存皮棉,依法锁定债务人核心实物资产,依法享有轮候处置权利。令人遗憾的是,基层保全只完成文书下达,缺少常态化现场核查、动态看管机制,查封监管长期流于纸面。在法院查封状态之下,这批关键皮棉依旧被擅自加工、私自处置,管控防线形同虚设。资金监管缺位叠加资产管理失防,直接导致胜诉判决失去资产依托,即便债权人拿到生效法律文书,也陷入无资产可供执行的困局,千万债权保障彻底沦为空谈,维权难度再度大幅攀升。

谯兴建沮丧的对记者说:“目前我们已上天无路入地无门,连投诉都没有任何结果。7月14日,我和周寿壮、王春涛等四人去乌鲁木齐市,向自治区信访局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投诉材料,向自治区纪委反映情况。自治区纪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,中纺棉新疆公司是央企,不属于自治区管辖,你们应该去中纪委和国资委去反映情况。”

多方道出困局,事实闭环落地

记者在岳普湖县多方走访核实案件处置现状。

铁热木镇党委书记王国之表示,镇政府高度重视棉农白条欠款、四家拥军企业受损问题,已多方奔走协调。目前工作人员赴乌鲁木齐对接中纺棉新疆公司、水磨沟人民法院,协商3000余万元执行款项;后续将派一名副书记赴北京,向中粮集团总部接洽、寻求解决方案。王国之同时提出疑问:按照上一年棉花行情,恒孚棉业及实际控制人张清亮本应盈利2000万元以上,为何最终出现巨额亏损?

赵晓英也质疑:在中纺棉新疆公司派驻恒孚棉业两名工作的监管下,张清亮怎么会转出几千万资金呢?

岳普湖县发改委长期牵头统筹本次债务纠纷协调工作,记者到访时,负责该事项的岳书记外出办公,其余工作人员不便接受采访。

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局石法官坦言,恒孚棉业已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,生效判决难以落地。

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告知,针对实际控制人张清亮的相关案件尚在侦查阶段,不予对外披露。

恒孚棉业股东司马义•喀斯木向记者电话确认:自身不会书写汉字,从未签署涉案协议、从未授权他人代签,合同署名均为他人伪造。

至此,合同造假、虚假担保、无权签约、行政调解受限、司法执行遇阻、民生权益受损的事实完整闭环。

专家观点:多维法理剖析,权责必须厘清

张守文|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

本案是央企异地子公司履职不作为、风控体系失灵的典型案例。国资委明令禁止违规融资性贸易、要求共管账户专款专用,中纺棉新疆公司却放任资金流失、棉农欠款积压,将管理过错转嫁给农户与拥军创业者。国资与纪检部门应启动专项追责,司法处置环节必须向退役军人、军属创业群体倾斜保护。

王利明|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、民法典立法核心专家

案涉担保四大无效要件证据确凿,央企法务团队明知文件存在法律漏洞仍签订协议,不享有善意相对人保护。涉军维权应开通司法绿色通道,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法院先予执行的3000多万款项,优先清偿拥军企业1000多万债权,不能让为国奉献者,为国企管理失职买单。

李建伟|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

缺少股东决议、无真实担保意愿、存在串通造假,涉案担保协议绝对无效。央企利用监管优势掏空债务人资产、挤压小微债权人,违背商事诚信原则。基层法院需补齐保全巡查监管短板,棉农生存型欠款、拥军企业债权,清偿顺位理应高于央企经营性债权。

刘俊海|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国企治理法学专家

央企母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负有法定穿透监管义务,《公司法》《国资监管追责办法》明文规定,子公司因总部管控缺位、风控岗位躺平造成第三方巨额损失,母公司及属地子公司须一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中纺棉新疆公司手握项目全部监管权限却放任资金挪用,直接造成五家企业10857597元债权损失,绝非简单经营风险,属于重大履职过错。

一方面,民事层面,中纺棉新疆公司必须对该笔债权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,不能以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兜底义务;另一方面,国资监管部门要启动三级追责,厘清管理人员直接责任、部门主管责任、企业领导责任,对失职人员行政问责、终身追责。杜绝“总部只管挂牌、子公司野蛮经营、出事无人担责”的监管怪象,倒逼央企把风控条款从纸面落到实地。

南疆五家企业能否拿到千万元货款?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?华夏早报-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,发回最新报道。

短评:央企失职必须担责,绝不能让千万拥军债权悬空 

本案核心事实清晰、权责分明:中纺棉新疆公司作为1.94亿元央企项目唯一监管主体,手握资金共管、风控审批、资产监管全部权限,却系统性履职失责、内控彻底失守。放任合作方白条收棉、挪用专户资金,造成千余棉农巨额欠款遗留,直接导致五家诚信民营企业10857597元合法债权全面悬空,四家退役军人、军属、戍边军属创业者因此倾家荡产、深陷负债泥潭。

整场风波的过错根源,完全在于中纺棉新疆公司。该公司管理混乱、风控躺平,酿成重大项目事故后,非但不主动善后,反倒依靠签字造假、无权代理、缺少股东决议的瑕疵担保,妄图独占处置资产、逃避自身责任。

法理不容投机取巧。中纺棉新疆公司必须全额承担此次事件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,对1085万余元企业损失、棉农欠款损失依法兜底清偿。其岗位渎职、风控失察等问题,必须一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

司法应当坚守公平,依法认定涉案担保无效,将拥军债权、棉农民生债权列为优先清偿顺位,杜绝央企犯错、百姓买单。国资监管部门必须穿透式追责,问责到具体管理人员。

戍边卫士不容寒心,诚信商户不该蒙冤。央企监管绝不能挂空挡,国资监管必须长牙立威,司法公平必须普惠民生,失职就要认罚,责任必须落地,绝不能让拥军报国者流血又流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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